淘寶12月3日發布了一項規定:為了進一步規范供銷平臺代銷交易流程(代銷交易是由供應商代分銷商將貨發給消費者),12月底開始(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供銷平臺將首先控制有品牌授權標識的代銷商品交易訂單,統一要求由供應商完成發貨操作(分銷商無法在店鋪后臺對此類交易訂單執行發貨操作)。
供應商要求:
1. 確保系統可供的代銷產品與真實庫存一致,避免超賣導致無法發貨。
2. 確保采購訂單能夠及時完成發貨,避免因發貨延遲導致分銷商被消費者投訴。
而在獨立分銷平臺,對供應商供貨商就沒有任何限制。
分銷商要求:
1.確保列表中所有的商品都是需要通過供應商來完成發貨的。
2.確保采購單在買家付款后24小時內傳遞給供應商,避免因采購單傳遞延遲導致的供應商發貨超期。
這項規定,對我們分銷商來說,是件大好事!自己進貨和初涉淘寶的新手賣家可能無法深刻體會到分銷的那種痛苦,特別是供貨商的庫存不準和發貨不及時、發空號等等給我們帶來的壓力。
具體說吧,有的對于分銷的寶貝,分銷商無法更改庫存和編輯類目等,這些都是被供貨商限制了的,改動的話就無法發布商品。有的供貨商庫存非常不準,寫著幾百幾千件,顧客拍下卻沒貨,一件也沒有,然后就下架寶貝,留一個爛攤子給我們收拾,得向顧客解釋,還不能說是尺碼沒了,顏色沒了,說了,遇上不好說話的就投訴你——沒商品,你上架干嘛?
再一個就是供貨商發貨不及時,有的甚至放個空單號,得等好幾天才有物流,問他們怎么沒有物流?客服就回答你——廠家還在趕貨,這兩天就能出貨了!你要是說,快點發吧,顧客催了,我快撐不住了!客服就應你——要撐住啊!遇上不好說話的買家,一天催個5、6次,第三天如果還沒物流,就給你來個投訴——虛假發貨!
新規定對分銷商來說,好處有很多:
(1)明確了分銷商和供貨商各自的責任歸屬。
買家下單后,分銷商要在24小時內付款給供貨商,供貨商要在72小時內發貨,供貨商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發貨,遇投訴,淘寶扣供貨商的分,不扣分銷商的。
(2)供應商發貨延遲,供銷平臺會進行處理。
責任供應商會被供銷平臺分銷限權7天、扣除供銷平臺分值3分。
(3)從根本上杜絕了一部分店鋪的炒作源頭。
代銷轉了經銷的寶貝,分銷商可以在平臺通過自由代發下單給供貨商,供貨商再發貨,有授字權的,只能由供貨商發貨,供貨商沒發貨,分銷店鋪發貨了,發貨常用地址不一樣,就是虛假交易了。
供應商通過獨立分銷平臺可以同步淘寶庫存,一鍵提取物流信息,反饋到分銷商.
供應商要求:
1. 確保系統可供的代銷產品與真實庫存一致,避免超賣導致無法發貨。
2. 確保采購訂單能夠及時完成發貨,避免因發貨延遲導致分銷商被消費者投訴。
而在獨立分銷平臺,對供應商供貨商就沒有任何限制。
分銷商要求:
1.確保列表中所有的商品都是需要通過供應商來完成發貨的。
2.確保采購單在買家付款后24小時內傳遞給供應商,避免因采購單傳遞延遲導致的供應商發貨超期。
這項規定,對我們分銷商來說,是件大好事!自己進貨和初涉淘寶的新手賣家可能無法深刻體會到分銷的那種痛苦,特別是供貨商的庫存不準和發貨不及時、發空號等等給我們帶來的壓力。
具體說吧,有的對于分銷的寶貝,分銷商無法更改庫存和編輯類目等,這些都是被供貨商限制了的,改動的話就無法發布商品。有的供貨商庫存非常不準,寫著幾百幾千件,顧客拍下卻沒貨,一件也沒有,然后就下架寶貝,留一個爛攤子給我們收拾,得向顧客解釋,還不能說是尺碼沒了,顏色沒了,說了,遇上不好說話的就投訴你——沒商品,你上架干嘛?
再一個就是供貨商發貨不及時,有的甚至放個空單號,得等好幾天才有物流,問他們怎么沒有物流?客服就回答你——廠家還在趕貨,這兩天就能出貨了!你要是說,快點發吧,顧客催了,我快撐不住了!客服就應你——要撐住啊!遇上不好說話的買家,一天催個5、6次,第三天如果還沒物流,就給你來個投訴——虛假發貨!
新規定對分銷商來說,好處有很多:
(1)明確了分銷商和供貨商各自的責任歸屬。
買家下單后,分銷商要在24小時內付款給供貨商,供貨商要在72小時內發貨,供貨商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發貨,遇投訴,淘寶扣供貨商的分,不扣分銷商的。
(2)供應商發貨延遲,供銷平臺會進行處理。
責任供應商會被供銷平臺分銷限權7天、扣除供銷平臺分值3分。
(3)從根本上杜絕了一部分店鋪的炒作源頭。
代銷轉了經銷的寶貝,分銷商可以在平臺通過自由代發下單給供貨商,供貨商再發貨,有授字權的,只能由供貨商發貨,供貨商沒發貨,分銷店鋪發貨了,發貨常用地址不一樣,就是虛假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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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淘寶供銷新政:代銷商品禁止分銷商發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