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場監督管理局,就《電子商務法》的幾個共同疑慮點,為廣大賣家進行了權威解讀。而且,解讀相關內容被阿里巴巴的“實力賣家官方圈”所轉載,毫無疑問這次解讀代表了官方和淘系的共同聲音,實錘無疑!

對于我們賣家來說,最大的疑問無疑就是《電子商務法》落地后的稅收政策問題。對此,這里有兩點非常明確地解讀:
一、平臺數據不作為納稅依據
網店經營數據涉及穩私信息、商業秘密,非因調查個案的需要,市場監管等政府部門不能要求平臺進行報送。

這里包含了三層意思:
1、除非個別案件的調查,職能部門不能隨意要求平臺報送經營數據。
2、電商平臺不能擅自對外(包括對監管部門),報送賣家的銷售額等經營數據。
3、經營數據不報送,意味著平臺數據不作為納稅依據,賣家的某些特殊方式(如:虧本清倉、負利潤促銷等)無需因為平臺銷售金額而承擔額外的稅負。
當然,大數據時代的一些經營手段,也順理成章地不會被報送,大賣家真是應該彈冠相慶。
二、不追溯以前經營時間內的稅收
很多經營時間比較久的電商賣家,此前一直擔心《電子商務法》落地后,會不會追繳以前經營時間內的稅收。

市場監管局解讀:《電子商務法》并沒有對網店稅收問題進行規制,對該法生效以前的行為,不會進行追溯。
也就是說,以前沒有交稅的賣家不會被追繳,從2019年1月1日開始依法納稅就好。
此外,市場監管局的解讀還為廣大電商賣家解決了困擾多年的大難題——惡意職業舉報。
三、采取綜合舉措遏制惡意職業舉報
惡意職業舉報、惡意索償等已經成為當下電商賣家的一個非常頭疼的問題。遇到這類情況,往往只能花錢消災,既造成經濟損失,又浪費時間

本次市場監管局解讀,明確指出:廣大網店要規范經營。
但對于網店經營中的輕微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會以指導、教育為主。對于惡意索賠,職能部門將采取綜合舉措進行遏制,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打鐵還靠自身硬,電商賣家首先落實合規經營,對于那些非主觀(因疏忽、歷史遺留等問題)的輕微違法行為不會輕易處罰,給賣家足夠的底氣跟惡性職業舉報斗爭到底。

對于我們賣家來說,最大的疑問無疑就是《電子商務法》落地后的稅收政策問題。對此,這里有兩點非常明確地解讀:
一、平臺數據不作為納稅依據
網店經營數據涉及穩私信息、商業秘密,非因調查個案的需要,市場監管等政府部門不能要求平臺進行報送。

這里包含了三層意思:
1、除非個別案件的調查,職能部門不能隨意要求平臺報送經營數據。
2、電商平臺不能擅自對外(包括對監管部門),報送賣家的銷售額等經營數據。
3、經營數據不報送,意味著平臺數據不作為納稅依據,賣家的某些特殊方式(如:虧本清倉、負利潤促銷等)無需因為平臺銷售金額而承擔額外的稅負。
當然,大數據時代的一些經營手段,也順理成章地不會被報送,大賣家真是應該彈冠相慶。
二、不追溯以前經營時間內的稅收
很多經營時間比較久的電商賣家,此前一直擔心《電子商務法》落地后,會不會追繳以前經營時間內的稅收。

市場監管局解讀:《電子商務法》并沒有對網店稅收問題進行規制,對該法生效以前的行為,不會進行追溯。
也就是說,以前沒有交稅的賣家不會被追繳,從2019年1月1日開始依法納稅就好。
此外,市場監管局的解讀還為廣大電商賣家解決了困擾多年的大難題——惡意職業舉報。
三、采取綜合舉措遏制惡意職業舉報
惡意職業舉報、惡意索償等已經成為當下電商賣家的一個非常頭疼的問題。遇到這類情況,往往只能花錢消災,既造成經濟損失,又浪費時間

本次市場監管局解讀,明確指出:廣大網店要規范經營。
但對于網店經營中的輕微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會以指導、教育為主。對于惡意索賠,職能部門將采取綜合舉措進行遏制,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打鐵還靠自身硬,電商賣家首先落實合規經營,對于那些非主觀(因疏忽、歷史遺留等問題)的輕微違法行為不會輕易處罰,給賣家足夠的底氣跟惡性職業舉報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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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官方和淘系為你解讀對新電商法充滿的疑惑和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