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超市和平價是一個熱門,好像買東西都會去這兩個地方,而實際上這兩個地方可能是一個地方,因為,在市場上,這兩者是二合一的,超市是一種經營形式,平價則更多的是一種銷售方式。渠道的扁平化,導致越來越多的銷售終端以超市的形式出現,連 藥店 也不例外,不少 藥店 都是以一種小型超市的格局出現,在業內,最讓人津津樂道的就是老百姓大藥房,它幾乎是用一種“倉儲式”的銷售方式在進行銷售。原先我認為,老百姓大藥房的出現,那還不等于宣告普通大藥房的關閉嗎?其實,不是這樣,絕大多數的藥房都生活得好好的,如果說是有影響的話,就是在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上普通 藥店 都有所提高。
當然,這是好事情!
從目前看 藥店 采用超市式方式是一種好的選擇,其實說 藥店 超市也是一種不負責的說法,現在 藥店 實行的只是一種“仿超市式”經營方式,引進超市化的格局和服務理念,患者到藥房取藥就如同在超市里選購商品一樣,變被動式接受藥師所發的藥品為主動式自由選擇藥品。過去,受體制的僵化,消費者購買藥品要受到很多約束,完全是采用被動服務模式,現在 藥店 超市化就是打破舊的醫藥供應模式,同時也打破了消費者的消費觀念。
那么, 藥店 實行超市形式經營是大勢所趨嗎?對此,我卻不這么認為,即使這一種形式目前很普及,我個人認為, 藥店 的經營不應是以這種超市式的開放形式,一則是我國的現階段的國情決定的,民眾對醫藥健康意識的薄弱和誤解還很多,二則可能現在的業態環境并不是很好,市場競爭過于激烈。 藥店 作為特殊的銷售產品的平臺,應保存其嚴肅性,它不是大賣場,是生活用品中的“特殊產品”。如此,才能保證它的特殊性? 藥店 就是一個通路,只是一個流通環節,它是承載著藥品銷售的最后一個窗口,讓一個銷售終端來執行藥品的安全和專業性,這顯然是不合理的。雖然說,有相應的條例和經營條件制約, 藥店 也進行過專業的藥品知識培訓,有的大型 藥店 還有執行醫師,但是這一切是不夠的,“人命關天”,連醫生都尚且不能妄自下藥,更何況是一個有眾多的商家云集之地,君不見,每逢節假日,在藥房門口如菜市場一樣,促銷的、義診的不斷,各大商家的廣告呼促銷員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更是輪番上陣,“利”字前面大吹特吹,這種陣勢如何讓 藥店 能承載起藥品監督和規范安全的公正執能。
其二,在 藥店 里,專業是第一位,服務是第二位,在 藥店 專業性是能冶人病的,而服務只是一個從業態度問題,不能處處講服務至上,我們現在的從業者和消費者對于服務的“炒作”太高了,好像只要服務到如何如何好,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似的。消費者在此購藥,主要是為了買藥,只要藥有用,哪怕就像自動售貨機一樣賣安全套呢?在武漢有一家 藥店 提出服務上門,顧客要買0.3元創可貼, 藥店 店員也上門,我是不贊成這樣的,當然這只是一個個案,說明店員服務應具備的態度,不值得提倡。如果,第一個店員如此做法,應提出表揚,第二個仿照,就應處到處罰。這就是一個“分寸”的把握。
第三,關于超市的概念,只是反映了消費者對 藥店 的一個期望值,就是平價!但是現在的藥價高得讓人看不懂,一盒普通的感冒藥,相同的成分,價差竟達到幾十元,雖說這里面有品牌的因素,可是這品牌是否人為的拔高嗎?巨大的流通成本分擔到了渠道里面,雖說是皆大歡喜,可是消費者并沒有得到實惠。表面上是超市的形成格局,可實際上藥價并沒有變,反而多了一個商有炒作產品的理由,消費者只是多了一個選藥和取藥的方便,這一種具有一定風險的方便,我認為不要也罷。民主和集權,有時候,不進行集權,事情是做不好的。
再說,平價,難道僅僅平的是價格嗎?醫藥改革至今都是越改越搞不懂,改成超市形式是否就是把 藥店 放進了社會,由社會來決定其生存空間?超市只是一個表面的形式,解決不了消費者的購藥的正確需求,不管是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是藥三分毒,這是不變的道理,雖說,現在有的 藥店 有了醫師,讓消費者的購藥有了一定的安全保證,但我認為,這是不夠的, 藥店 是在銷售一種特殊“商品”,醫師只可能對病癥的情況建議消費者購買相符的藥物,這個建議是中肯的,但是,沒有醫師的時候怎么辦? 藥店 的銷售員普遍只有一點醫學常識,對于保健品還行,對于處方藥和中藥配制只能是連蒙帶拉。店員向你推薦,你的可信度能有多少?會不會在你心中馬上把店員的這種推薦與超市購物的那種商品促銷聯系在一起的話,店員的形象就會打一個折扣。 藥店 的銷售員目前是承擔不起這個責任的,因此,我想,在 藥店 這個特殊的銷售場所,是否應該有一個藥理師的資格要求,至少有一半的 藥店 員工要達到這個技術職稱像會計員一樣憑證上崗,即使你每天只是數數鈔票,也要取得上崗證。
說 藥店 不能超市化,歸根結底還是一個人的素質問題,超市的形式是消費者自選性遠遠要大于接受店員的指導。在目前這個階段,我們沒有必然盲從, 藥店 還是體現專業性比較好,畢竟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有些東西,并不是放在四海皆準的。
當然,這是好事情!
從目前看 藥店 采用超市式方式是一種好的選擇,其實說 藥店 超市也是一種不負責的說法,現在 藥店 實行的只是一種“仿超市式”經營方式,引進超市化的格局和服務理念,患者到藥房取藥就如同在超市里選購商品一樣,變被動式接受藥師所發的藥品為主動式自由選擇藥品。過去,受體制的僵化,消費者購買藥品要受到很多約束,完全是采用被動服務模式,現在 藥店 超市化就是打破舊的醫藥供應模式,同時也打破了消費者的消費觀念。
那么, 藥店 實行超市形式經營是大勢所趨嗎?對此,我卻不這么認為,即使這一種形式目前很普及,我個人認為, 藥店 的經營不應是以這種超市式的開放形式,一則是我國的現階段的國情決定的,民眾對醫藥健康意識的薄弱和誤解還很多,二則可能現在的業態環境并不是很好,市場競爭過于激烈。 藥店 作為特殊的銷售產品的平臺,應保存其嚴肅性,它不是大賣場,是生活用品中的“特殊產品”。如此,才能保證它的特殊性? 藥店 就是一個通路,只是一個流通環節,它是承載著藥品銷售的最后一個窗口,讓一個銷售終端來執行藥品的安全和專業性,這顯然是不合理的。雖然說,有相應的條例和經營條件制約, 藥店 也進行過專業的藥品知識培訓,有的大型 藥店 還有執行醫師,但是這一切是不夠的,“人命關天”,連醫生都尚且不能妄自下藥,更何況是一個有眾多的商家云集之地,君不見,每逢節假日,在藥房門口如菜市場一樣,促銷的、義診的不斷,各大商家的廣告呼促銷員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更是輪番上陣,“利”字前面大吹特吹,這種陣勢如何讓 藥店 能承載起藥品監督和規范安全的公正執能。
其二,在 藥店 里,專業是第一位,服務是第二位,在 藥店 專業性是能冶人病的,而服務只是一個從業態度問題,不能處處講服務至上,我們現在的從業者和消費者對于服務的“炒作”太高了,好像只要服務到如何如何好,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似的。消費者在此購藥,主要是為了買藥,只要藥有用,哪怕就像自動售貨機一樣賣安全套呢?在武漢有一家 藥店 提出服務上門,顧客要買0.3元創可貼, 藥店 店員也上門,我是不贊成這樣的,當然這只是一個個案,說明店員服務應具備的態度,不值得提倡。如果,第一個店員如此做法,應提出表揚,第二個仿照,就應處到處罰。這就是一個“分寸”的把握。
第三,關于超市的概念,只是反映了消費者對 藥店 的一個期望值,就是平價!但是現在的藥價高得讓人看不懂,一盒普通的感冒藥,相同的成分,價差竟達到幾十元,雖說這里面有品牌的因素,可是這品牌是否人為的拔高嗎?巨大的流通成本分擔到了渠道里面,雖說是皆大歡喜,可是消費者并沒有得到實惠。表面上是超市的形成格局,可實際上藥價并沒有變,反而多了一個商有炒作產品的理由,消費者只是多了一個選藥和取藥的方便,這一種具有一定風險的方便,我認為不要也罷。民主和集權,有時候,不進行集權,事情是做不好的。
再說,平價,難道僅僅平的是價格嗎?醫藥改革至今都是越改越搞不懂,改成超市形式是否就是把 藥店 放進了社會,由社會來決定其生存空間?超市只是一個表面的形式,解決不了消費者的購藥的正確需求,不管是處方藥還是非處方藥,是藥三分毒,這是不變的道理,雖說,現在有的 藥店 有了醫師,讓消費者的購藥有了一定的安全保證,但我認為,這是不夠的, 藥店 是在銷售一種特殊“商品”,醫師只可能對病癥的情況建議消費者購買相符的藥物,這個建議是中肯的,但是,沒有醫師的時候怎么辦? 藥店 的銷售員普遍只有一點醫學常識,對于保健品還行,對于處方藥和中藥配制只能是連蒙帶拉。店員向你推薦,你的可信度能有多少?會不會在你心中馬上把店員的這種推薦與超市購物的那種商品促銷聯系在一起的話,店員的形象就會打一個折扣。 藥店 的銷售員目前是承擔不起這個責任的,因此,我想,在 藥店 這個特殊的銷售場所,是否應該有一個藥理師的資格要求,至少有一半的 藥店 員工要達到這個技術職稱像會計員一樣憑證上崗,即使你每天只是數數鈔票,也要取得上崗證。
說 藥店 不能超市化,歸根結底還是一個人的素質問題,超市的形式是消費者自選性遠遠要大于接受店員的指導。在目前這個階段,我們沒有必然盲從, 藥店 還是體現專業性比較好,畢竟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有些東西,并不是放在四海皆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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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對藥店超市化的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