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 【概述】為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維護淘寶閑置市場的正常運營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效力等級】淘寶閑置市場的賣家(下稱"閑置賣家")除應遵守《淘寶規則》、《淘寶禁售商品管理規范》及《淘寶爭議處理規范》等相關規則的規定外,還應遵守本規則。前述規則中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未有規定或本規則有特殊規定的,按照本規則執行。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規則適用于參與閑置商品交易的閑置賣家和買家。
第二章 商品發布
第四條 【準入】閑置賣家應符合以下條件方可發布閑置商品:須是淘寶網會員,且已綁定通過實名認證的支付寶賬戶;沒有店鋪,即賣家未曾開店、店鋪已被釋放或店鋪已關閉。
第五條 【商品發布數量】閑置賣家應遵守《淘寶規則》的商品發布數量相關規定。若有違規,淘寶將下架超限商品。 淘寶會員發布自用閑置轉讓類商品不得超過五十件。 數碼類商品葉子類目發布數量限制如下:

第六條 【禁售商品】閑置賣家應遵守《淘寶禁售商品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定,不得發布相關商品或信息。若有違規,淘寶將刪除相關商品或信息。
第七條 【假冒盜版】閑置賣家應遵守《淘寶規則》關于出售假冒商品的相關規定,不得發布相關商品或信息。若有違規,淘寶將刪除相關商品或信息。
第八條 【濫發信息】閑置賣家若發生《淘寶規則》中規定的濫發信息情形,將按照如下方式處理:

第三章 行為規范及爭議處理
第九條 【交易承諾】閑置賣家應遵守《淘寶規則》關于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在商品描述頁面、阿里旺旺等淘寶提供的渠道中明確與買家的交易約定。約定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發票、發貨時間等。若賣家未明確是否有發票,視為能提供發票;若未明確發貨時間,視為能在買家付款后72h內發貨。
賣家若未按照約定向買家提供承諾的服務,視為違背承諾。
第十條 【如實描述】閑置賣家應如實描述其商品,并對其所售商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商品如實描述是指賣家在商品描述頁面、阿里旺旺等淘寶提供的渠道中,對商品的基本屬性、成色、瑕疵(包括維修記錄、具體瑕疵描述或圖片)等必須說明的信息進行真實、完整的描述。
若買家收到的貨物與賣家的描述不同,視為描述不符。
如雙方有爭議,按照《閑置商品的爭議處理-賣家版》和《閑置商品的爭議處理-買家版》規則執行。若賣家拒絕履行爭議處理判定結果,視為違背承諾。
第四章 違規處理
第十一條 【商品違規】閑置賣家若違反本規則第二章規定,違規發布前述應被刪除的商品,第一次限制發布閑置商品權限7天;若再次發生,每次限制發布閑置商品權限30天。
第十二條 【行為違規】閑置賣家若違反本規則第三章規定,發生違背承諾或描述不符的行為,第一次限制發布閑置商品權限14天;若再次發生,每次限制發布閑置商品權限60天。
第十三條 【處理原則】閑置賣家若同時違反多項規定應被多次限制發布閑置商品權限的,則在前一次限權結束后開始新的限權,直至所有違規處理執行完畢。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生效時間】本規范于2013年10月31日首次生效。
第十五條 【新舊銜接】閑置賣家發布信息的行為,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或修訂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則。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或修訂之日以后的,適用本規則。
附錄:定義表
1. 淘寶閑置市場,指淘寶網旗下的為淘寶會員提供閑置實物類商品交易的網絡服務平臺,域名為:2.taobao.com。
2. 閑置商品:閑置商品是指已通過支付寶實名認證且沒有店鋪的淘寶網會員以“閑置”方式發布的實物類商品。通常是個人持有,自用的或從未使用的閑置物品。閑置商品與二手商品的區別請見: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knowledge-1127853.htm。
第一條 【概述】為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維護淘寶閑置市場的正常運營秩序,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效力等級】淘寶閑置市場的賣家(下稱"閑置賣家")除應遵守《淘寶規則》、《淘寶禁售商品管理規范》及《淘寶爭議處理規范》等相關規則的規定外,還應遵守本規則。前述規則中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未有規定或本規則有特殊規定的,按照本規則執行。
第三條 【適用范圍】本規則適用于參與閑置商品交易的閑置賣家和買家。
第二章 商品發布
第四條 【準入】閑置賣家應符合以下條件方可發布閑置商品:須是淘寶網會員,且已綁定通過實名認證的支付寶賬戶;沒有店鋪,即賣家未曾開店、店鋪已被釋放或店鋪已關閉。
第五條 【商品發布數量】閑置賣家應遵守《淘寶規則》的商品發布數量相關規定。若有違規,淘寶將下架超限商品。 淘寶會員發布自用閑置轉讓類商品不得超過五十件。 數碼類商品葉子類目發布數量限制如下:

第六條 【禁售商品】閑置賣家應遵守《淘寶禁售商品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定,不得發布相關商品或信息。若有違規,淘寶將刪除相關商品或信息。
第七條 【假冒盜版】閑置賣家應遵守《淘寶規則》關于出售假冒商品的相關規定,不得發布相關商品或信息。若有違規,淘寶將刪除相關商品或信息。
第八條 【濫發信息】閑置賣家若發生《淘寶規則》中規定的濫發信息情形,將按照如下方式處理:

第三章 行為規范及爭議處理
第九條 【交易承諾】閑置賣家應遵守《淘寶規則》關于違背承諾的相關規定,在商品描述頁面、阿里旺旺等淘寶提供的渠道中明確與買家的交易約定。約定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發票、發貨時間等。若賣家未明確是否有發票,視為能提供發票;若未明確發貨時間,視為能在買家付款后72h內發貨。
賣家若未按照約定向買家提供承諾的服務,視為違背承諾。
第十條 【如實描述】閑置賣家應如實描述其商品,并對其所售商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商品如實描述是指賣家在商品描述頁面、阿里旺旺等淘寶提供的渠道中,對商品的基本屬性、成色、瑕疵(包括維修記錄、具體瑕疵描述或圖片)等必須說明的信息進行真實、完整的描述。
若買家收到的貨物與賣家的描述不同,視為描述不符。
如雙方有爭議,按照《閑置商品的爭議處理-賣家版》和《閑置商品的爭議處理-買家版》規則執行。若賣家拒絕履行爭議處理判定結果,視為違背承諾。
第四章 違規處理
第十一條 【商品違規】閑置賣家若違反本規則第二章規定,違規發布前述應被刪除的商品,第一次限制發布閑置商品權限7天;若再次發生,每次限制發布閑置商品權限30天。
第十二條 【行為違規】閑置賣家若違反本規則第三章規定,發生違背承諾或描述不符的行為,第一次限制發布閑置商品權限14天;若再次發生,每次限制發布閑置商品權限60天。
第十三條 【處理原則】閑置賣家若同時違反多項規定應被多次限制發布閑置商品權限的,則在前一次限權結束后開始新的限權,直至所有違規處理執行完畢。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生效時間】本規范于2013年10月31日首次生效。
第十五條 【新舊銜接】閑置賣家發布信息的行為,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或修訂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則。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或修訂之日以后的,適用本規則。
附錄:定義表
1. 淘寶閑置市場,指淘寶網旗下的為淘寶會員提供閑置實物類商品交易的網絡服務平臺,域名為:2.taobao.com。
2. 閑置商品:閑置商品是指已通過支付寶實名認證且沒有店鋪的淘寶網會員以“閑置”方式發布的實物類商品。通常是個人持有,自用的或從未使用的閑置物品。閑置商品與二手商品的區別請見: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knowledge-11278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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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淘寶閑置市場管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