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改革開的不斷深入,許多城市都新建或改建了一批功能多樣、裝飾豪華的商場,吸引了成千上萬的顧客,為繁榮我國市場經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在商場迅速發展的同時,由于防火措施沒有得到及時落實,導致商場 火災 不斷發生。如唐山林西百貨大樓 火災 、鄭州天然商廈 火災 、北京隆福大廈 火災 、沈陽商業城 火災 等都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有的還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因此,加強商場的消防工作,強化商場的防火意識十分重要。
商場 火災 的危險性
一、營業廳面積大,且每層空間上下連通,防火分隔困難,容易造成 火災 蔓延擴大
商場營業廳的建筑面積一般比較大,小的數千平方米,大的數萬平方米;多層的商場,大多安裝有自動扶梯,層層相通;有的還設有中庭,使商場的防火分隔問題相當突出。
二、可燃商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商場經營的商品,大部分是可燃物品,一些商品本身雖屬不燃材料制成,但其包裝箱、盒卻都是可燃的。還有一些商品,如指甲油、摩絲、發膠和小包裝的汽油、酒精等有機溶劑以及丁烷氣(打火機用)、火柴、賽璐珞制品等,均屬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商場的商品,大多采用自選式貨架、柜臺,有些商品如服裝鞋帽、各類紡織品、工藝美術品、箱包帶夾等,還懸掛展示在商場的空間,琳瑯滿目。商場的這一特點,使商品高度集中,開架售貨又使可燃物的表面積大于其它任何場所,一旦失火,就會迅速蔓延。
商場的商品周轉很快,除了大量陳設在柜臺內、貨架上供顧客選購外,在每個柜臺的后面還設有各自的小倉庫,形成了“前柜后庫”,甚至“以店代庫”,在過道上也堆滿商品。尤其是租賃給個人的柜臺更是如此,致使商場內又儲存了大量的商品。一旦發生 火災 ,會造成嚴重損失。此外,商場內的柜臺、貨架不少也是可燃材料制作,這些柜臺、貨架雖然分組布置,但距離一般都比較小,基本上毗連成片。
三、商場人員聚集、流動量大、容易造成重大傷亡
商場的另一特點是顧客云集,男女老少挨肩接踵,在我國已成為公共場所人員密度最高、流動量最大的場所,在營業時間,萬一發生 火災 ,就會引起混亂,疏散更加困難,難免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對地下商場來講,問題就更為嚴重。地下商場可供顧客占用的面積往往比地上商場要小,在顧客流量同樣大的情況下,人員密度大大高于地上商場;而地下商場的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的數量和寬度由于受建筑的局限,又小于地上商場。地下商場缺少自然采光和通風條件,一旦發生 火災 ,人們必然驚惶失措,難免因擠壓踩踏而造成重大傷亡;由于建筑空間封閉,有毒煙氣會充滿整個商場,易致人員中毒窒息而亡。
四、電氣照明設備多,導致 火災 的因素多
商場內電氣照明設備的 火災 危險性,按功能和用途有以下特點:
1.安裝在商場頂、柱、墻上的照明、裝飾燈,多采用帶狀方式或分組安裝的熒光燈具,有些商場采用滿天星式深罩燈。這些燈具都采用埋入式安裝在吊頂里面,數量比較大,且熒光燈的鎮流器易發熱起火,深罩燈如采用功率較大的白熾燈,也易烤著附近的可燃物。
2.安裝在商品櫥窗和柜臺內的照明燈具,除了熒光燈外,還有各種射燈。射燈除采用冷光源的外,其他光源的射燈,表面溫度都較高,足以將可燃物烤著。
3.商場內和商品櫥窗里除了大量安裝廣告霓虹燈和燈箱外,有的還安裝了操作活動廣告的電動機,霓虹燈的變壓器,具有較大的 火災 危險性。
4.在節假日,商場內外還要臨時安裝各種彩燈,增添節日氣氛。
5.商場經營照明器材和家用電器的柜臺,為了測試的需要,還裝設有臨時電源插座,沒有空調系統的商場,在夏季還大量使用電風扇降溫等。
以上各種電氣照明設備,品種數量之多和線路錯綜復雜的程度,都是其他公共建筑難以相比的,加上每天營業時間長,如設計、安裝、使用不慎、極易引起 火災 。
6、其他致災因素也很多,如有的商場為了方便用戶,還附設有服裝加工部,家用電器維修部,鐘表、眼鏡、照相機等修理部,這些部位常常需要使用電熨斗、電烙鐵等加熱器具。
五、撲救難度極大
商場發生 火災 ,可燃物多,空間大,蔓延快;顧客向外疏散,消防人員逆方向進入撲救,搶救和疏散人員相互影響,撲滅 火災 都相當困難;加之發生 火災 后,由于濃煙和高溫,使消防人員偵察火情困難,難以迅速撲滅 火災 。
商場的主要防火要求
一、建筑耐火等級
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規定,新建商場的耐火等級一般應不低于二級,商場內的吊頂和其他裝飾材料,不準使用可燃材料,對原有的建筑中可燃的木構件和耐火極限較低的鋼架結構,必須采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級。商場內的貨架和柜臺,應采用金屬框架和玻璃板組合制成。
二、商場的布局及防火分隔
1.保證人員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積。商場營業廳作為公共場所,顧客人流所需的面積應予充分考慮。貨架同人流所占的公共面積的比例:綜合性大型商場或多層商場一般不小于1:1.5;較小的商場最低不小于1:1。人流所占公共面積,按高峰時間顧客平均流量人均占用面積不小于0.4m2。柜臺分組布置時,組與組之間的距離不小于3米。
2.商場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劃分防火分區。多層商場地上按2500平方米為一個分區,地下按500平方米為一個防火分區;如商場裝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防火分區面積可增加一倍;高層商場如果設有 火災 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并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裝修時,防火分區面積可擴大到4000平方米,地下商場防火分區面積可擴大到2000平方米。
3.對于電梯間、樓梯間、自動扶梯等貫通上下樓層的孔洞,應安裝防火門或防火卷簾進行分隔,對于管道井,電纜井等,其每層檢查口應安裝丙級防火門,且每隔2~3層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非燃材料進行分隔。
4.商場的小型中轉倉庫、服裝加工及家用電器、鐘表、眼鏡維修部等應同營業廳分開獨立設置。
5.油浸電力變壓器不宜設在地下商場內,如果必須設置時,應避開人員密集的部位和出入口,且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h的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墻上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變壓器下面應設有能儲存變壓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儲油設施。
6.空調機房進入每個樓層或防火分區的水平支管上,均應按規定設置 火災 時能自動關閉的防火閥門。空調風管上所使用的保溫材料、吸音材料應選用不燃或難燃材料。
商場 火災 的危險性
一、營業廳面積大,且每層空間上下連通,防火分隔困難,容易造成 火災 蔓延擴大
商場營業廳的建筑面積一般比較大,小的數千平方米,大的數萬平方米;多層的商場,大多安裝有自動扶梯,層層相通;有的還設有中庭,使商場的防火分隔問題相當突出。
二、可燃商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商場經營的商品,大部分是可燃物品,一些商品本身雖屬不燃材料制成,但其包裝箱、盒卻都是可燃的。還有一些商品,如指甲油、摩絲、發膠和小包裝的汽油、酒精等有機溶劑以及丁烷氣(打火機用)、火柴、賽璐珞制品等,均屬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商場的商品,大多采用自選式貨架、柜臺,有些商品如服裝鞋帽、各類紡織品、工藝美術品、箱包帶夾等,還懸掛展示在商場的空間,琳瑯滿目。商場的這一特點,使商品高度集中,開架售貨又使可燃物的表面積大于其它任何場所,一旦失火,就會迅速蔓延。
商場的商品周轉很快,除了大量陳設在柜臺內、貨架上供顧客選購外,在每個柜臺的后面還設有各自的小倉庫,形成了“前柜后庫”,甚至“以店代庫”,在過道上也堆滿商品。尤其是租賃給個人的柜臺更是如此,致使商場內又儲存了大量的商品。一旦發生 火災 ,會造成嚴重損失。此外,商場內的柜臺、貨架不少也是可燃材料制作,這些柜臺、貨架雖然分組布置,但距離一般都比較小,基本上毗連成片。
三、商場人員聚集、流動量大、容易造成重大傷亡
商場的另一特點是顧客云集,男女老少挨肩接踵,在我國已成為公共場所人員密度最高、流動量最大的場所,在營業時間,萬一發生 火災 ,就會引起混亂,疏散更加困難,難免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對地下商場來講,問題就更為嚴重。地下商場可供顧客占用的面積往往比地上商場要小,在顧客流量同樣大的情況下,人員密度大大高于地上商場;而地下商場的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的數量和寬度由于受建筑的局限,又小于地上商場。地下商場缺少自然采光和通風條件,一旦發生 火災 ,人們必然驚惶失措,難免因擠壓踩踏而造成重大傷亡;由于建筑空間封閉,有毒煙氣會充滿整個商場,易致人員中毒窒息而亡。
四、電氣照明設備多,導致 火災 的因素多
商場內電氣照明設備的 火災 危險性,按功能和用途有以下特點:
1.安裝在商場頂、柱、墻上的照明、裝飾燈,多采用帶狀方式或分組安裝的熒光燈具,有些商場采用滿天星式深罩燈。這些燈具都采用埋入式安裝在吊頂里面,數量比較大,且熒光燈的鎮流器易發熱起火,深罩燈如采用功率較大的白熾燈,也易烤著附近的可燃物。
2.安裝在商品櫥窗和柜臺內的照明燈具,除了熒光燈外,還有各種射燈。射燈除采用冷光源的外,其他光源的射燈,表面溫度都較高,足以將可燃物烤著。
3.商場內和商品櫥窗里除了大量安裝廣告霓虹燈和燈箱外,有的還安裝了操作活動廣告的電動機,霓虹燈的變壓器,具有較大的 火災 危險性。
4.在節假日,商場內外還要臨時安裝各種彩燈,增添節日氣氛。
5.商場經營照明器材和家用電器的柜臺,為了測試的需要,還裝設有臨時電源插座,沒有空調系統的商場,在夏季還大量使用電風扇降溫等。
以上各種電氣照明設備,品種數量之多和線路錯綜復雜的程度,都是其他公共建筑難以相比的,加上每天營業時間長,如設計、安裝、使用不慎、極易引起 火災 。
6、其他致災因素也很多,如有的商場為了方便用戶,還附設有服裝加工部,家用電器維修部,鐘表、眼鏡、照相機等修理部,這些部位常常需要使用電熨斗、電烙鐵等加熱器具。
五、撲救難度極大
商場發生 火災 ,可燃物多,空間大,蔓延快;顧客向外疏散,消防人員逆方向進入撲救,搶救和疏散人員相互影響,撲滅 火災 都相當困難;加之發生 火災 后,由于濃煙和高溫,使消防人員偵察火情困難,難以迅速撲滅 火災 。
商場的主要防火要求
一、建筑耐火等級
根據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規定,新建商場的耐火等級一般應不低于二級,商場內的吊頂和其他裝飾材料,不準使用可燃材料,對原有的建筑中可燃的木構件和耐火極限較低的鋼架結構,必須采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級。商場內的貨架和柜臺,應采用金屬框架和玻璃板組合制成。
二、商場的布局及防火分隔
1.保證人員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積。商場營業廳作為公共場所,顧客人流所需的面積應予充分考慮。貨架同人流所占的公共面積的比例:綜合性大型商場或多層商場一般不小于1:1.5;較小的商場最低不小于1:1。人流所占公共面積,按高峰時間顧客平均流量人均占用面積不小于0.4m2。柜臺分組布置時,組與組之間的距離不小于3米。
2.商場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劃分防火分區。多層商場地上按2500平方米為一個分區,地下按500平方米為一個防火分區;如商場裝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防火分區面積可增加一倍;高層商場如果設有 火災 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并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裝修時,防火分區面積可擴大到4000平方米,地下商場防火分區面積可擴大到2000平方米。
3.對于電梯間、樓梯間、自動扶梯等貫通上下樓層的孔洞,應安裝防火門或防火卷簾進行分隔,對于管道井,電纜井等,其每層檢查口應安裝丙級防火門,且每隔2~3層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非燃材料進行分隔。
4.商場的小型中轉倉庫、服裝加工及家用電器、鐘表、眼鏡維修部等應同營業廳分開獨立設置。
5.油浸電力變壓器不宜設在地下商場內,如果必須設置時,應避開人員密集的部位和出入口,且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h的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墻上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變壓器下面應設有能儲存變壓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儲油設施。
6.空調機房進入每個樓層或防火分區的水平支管上,均應按規定設置 火災 時能自動關閉的防火閥門。空調風管上所使用的保溫材料、吸音材料應選用不燃或難燃材料。
樂發網超市批發網提供超市貨源信息,超市采購進貨渠道。超市進貨網提供成都食品批發,日用百貨批發信息、微信淘寶網店超市采購信息和超市加盟信息.打造國內超市采購商與批發市場供應廠商搭建網上批發市場平臺,是全國批發市場行業中電子商務權威性網站。
本文來源: 商場的火災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