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京東 世紀貿易有限公司以侵犯公司名譽權為由將歐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訴至大興法院,要求立即刪除其營銷賬號上發布的侵權文章,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近日,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原告 京東 公司起訴稱,歐界公司為從事互聯網自媒體的營銷公司,在自媒體平臺運營“歐界傳媒”及“電商秘籍”等賬號進行商務營銷。2015年至今,歐界公司在其運營的賬號中持續發布針對 京東 公司的侵權文章,包括在“歐界傳媒”上發表的《不要輕易和 京東 人見面!》等文章。
京東 公司認為,在上述文章中,歐界公司故意歪曲事實,通過詆毀和謾罵的方式,對其進行誹謗和侮辱,還將并非 京東 公司而是另一電商網站上的巧克力售假訴訟案件,刻意移花接木到 京東 公司身上,采取歪曲事實的方式貶損 京東 公司的名譽。歐界公司持續在其經營的自媒體平臺發布針對 京東 公司的多篇侵權文章,主觀惡意明顯。涉案文章經大量媒體和個人引用、轉載后,在互聯網廣泛傳播,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京東 公司認為,在上述文章中,歐界公司故意歪曲事實,通過詆毀和謾罵的方式,對其進行誹謗和侮辱,還將并非 京東 公司而是另一電商網站上的巧克力售假訴訟案件,刻意移花接木到 京東 公司身上,采取歪曲事實的方式貶損 京東 公司的名譽。歐界公司持續在其經營的自媒體平臺發布針對 京東 公司的多篇侵權文章,主觀惡意明顯。涉案文章經大量媒體和個人引用、轉載后,在互聯網廣泛傳播,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被告歐界公司答辯稱,除 京東 公司所述的一篇文章需要向公司核實以外,其余涉案文章歐界公司已在接到起訴狀后進行刪除。對于 京東 公司要求在門戶網站及報紙雜志發表致歉聲明的訴訟請求,因歐界公司未在上述媒體發表涉案文章,故此項訴訟請求不具有事實及法律依據。同時,歐界公司稱其發布涉案文章不具有主觀惡意、均有事實依據,發布的涉案文章未侵犯 京東 公司名譽權,對經濟損失不予認可,請求法院駁回 京東 公司所有訴訟請求。法庭未當庭宣判該案。
原告 京東 公司起訴稱,歐界公司為從事互聯網自媒體的營銷公司,在自媒體平臺運營“歐界傳媒”及“電商秘籍”等賬號進行商務營銷。2015年至今,歐界公司在其運營的賬號中持續發布針對 京東 公司的侵權文章,包括在“歐界傳媒”上發表的《不要輕易和 京東 人見面!》等文章。
京東 公司認為,在上述文章中,歐界公司故意歪曲事實,通過詆毀和謾罵的方式,對其進行誹謗和侮辱,還將并非 京東 公司而是另一電商網站上的巧克力售假訴訟案件,刻意移花接木到 京東 公司身上,采取歪曲事實的方式貶損 京東 公司的名譽。歐界公司持續在其經營的自媒體平臺發布針對 京東 公司的多篇侵權文章,主觀惡意明顯。涉案文章經大量媒體和個人引用、轉載后,在互聯網廣泛傳播,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京東 公司認為,在上述文章中,歐界公司故意歪曲事實,通過詆毀和謾罵的方式,對其進行誹謗和侮辱,還將并非 京東 公司而是另一電商網站上的巧克力售假訴訟案件,刻意移花接木到 京東 公司身上,采取歪曲事實的方式貶損 京東 公司的名譽。歐界公司持續在其經營的自媒體平臺發布針對 京東 公司的多篇侵權文章,主觀惡意明顯。涉案文章經大量媒體和個人引用、轉載后,在互聯網廣泛傳播,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被告歐界公司答辯稱,除 京東 公司所述的一篇文章需要向公司核實以外,其余涉案文章歐界公司已在接到起訴狀后進行刪除。對于 京東 公司要求在門戶網站及報紙雜志發表致歉聲明的訴訟請求,因歐界公司未在上述媒體發表涉案文章,故此項訴訟請求不具有事實及法律依據。同時,歐界公司稱其發布涉案文章不具有主觀惡意、均有事實依據,發布的涉案文章未侵犯 京東 公司名譽權,對經濟損失不予認可,請求法院駁回 京東 公司所有訴訟請求。法庭未當庭宣判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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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 京東起訴自媒體歐界傳媒侵權 索賠1000萬